鲁网 > 潍坊频道 > 潍坊新闻 > 正文

潍坊市全面建立林长制

2019-11-22 10:50 来源:潍坊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11月21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潍坊市全面建立林长制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鲁网11月22日讯 11月21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潍坊市全面建立林长制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近日,潍坊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在市、县、镇、村分别设立林长,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林长制管理体系。通过全面建立林长制,潍坊市将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发展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根据《方案》,全市设立总林长,由潍坊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总林长。在沂山、仰天山、马耳山、嵩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市级林长,由市领导担任。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兼任市级林长。所涉及县(市、区)、镇(街道)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市、县(市、区)分别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聚焦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方案》明确了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严格执法监督五个方面主要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方案》,潍坊市将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林长制考核制度,市、县(市、区)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来源:潍坊日报)


初审编辑:正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