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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临朐县人民法院薛卉:用青春践行法治理想

2021-06-24 10:2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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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台灯,一份卷宗,一摞书籍,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办公桌前认真工作。

  鲁网6月24日讯   一盏台灯,一份卷宗,一摞书籍,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办公桌前认真工作。 薛卉是潍坊临朐县人民法院第一批员额法官中最年轻的一位,她总是用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提升自己,把青春和真情倾入审判事业,用公正与担当诠释司法为民。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获全省、全市法院“三零”法官称号,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县“十大杰出青年”,县劳动模范。

  坚定信念 不忘初心

  “作为一名青年人,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担当;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才不会迷失方向”,薛卉常常这样和其他干警分享。

  她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层面,扩展知识储备。每周集中半天进行业务学习,及时总结近期的疑难案件,研究各级法院的审判案例,归纳案件类型,为以后办案积累经验,学习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自如,审判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

  锐意进取 高效办案

  作为年轻法官,薛卉注重提高自身办案能力,她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并重,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注重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汲取前辈的优秀工作经验,在庭室领导教导和身边同志带动下,积极进取,努力进步。

  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多,工作量大,薛卉统筹安排、倾力办案。科学安排工作,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注重高效办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一年审结的交通事故案件近240件。在办案过程中及时认真总结,归纳自己的办案经验,为使案件尽早审结,只要案件一分到手,就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开庭时,对于有争议的焦点,尽量一次开完,庭后尽最大努力解决涉诉群众的司法需求,减轻涉诉群众诉累,先后审理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 司法为民

  法律无情亦有情,薛卉在办理案件时以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也以人文关怀温暖着当事人的心。她曾办理过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案件原告是一对未成年的姐弟,两人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母亲多年前走失,在案件处理中遇到了两原告监护人确定及死亡原因鉴定等多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原告及时领到赔偿款维持生活,一方面积极推进鉴定进程,另一方面多方协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了案件调解,使案件得到了迅速解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临朐法院在了解到姐弟俩的实际生活困难之后,还组织全体干警捐款捐物,来帮助姐弟俩共渡难关。

  对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薛卉在办案中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依法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工作中,薛卉始终把“不以恶小而为之”作为她的座右铭,始终以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同志为榜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不吃请,不受贿,自觉将自己的行为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不正之风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一名法官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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