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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地九家检察机关建立潍河检察公益守护联盟

2021-02-02 16:5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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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潍河水,更添两岸绿。2月2日,“潍河检察公益守护联盟”启动仪式在潍坊诸城市举行。

  鲁网2月2日讯 共护潍河水,更添两岸绿。2月2日,“潍河检察公益守护联盟”启动仪式在潍坊诸城市举行。山东省检察院、潍坊、日照、临沂三地市检察院及诸城市委领导共同按下“潍河检察公益守护联盟”启动标识,潍河流域三地市的9家市县(区)检察院的检察长联合签署了《关于潍河流域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标志着由潍坊市检察院发起的潍河流域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山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潍坊、日照、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诸城市委领导,潍河流域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潍河是山东半岛流域主要的水系河流,流经临沂、日照、潍坊三市的沂水、莒县、五莲、坊子、诸城、安丘、高密、昌邑、昌乐等9个县(区),于昌邑注入渤海,全长222千米,流域面积6502平方千米,具有重要的人文、生态和经济价值,流域的峡山水库被确定为胶东半岛战略性调蓄中心,成为影响胶东半岛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因素。

 

  加强潍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是沿岸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职责所在和时代担当。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潍坊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指导和潍坊市委的领导下,倡议并发起潍河流域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携手推进潍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为潍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协作意见,潍河流域三地市九家市县(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潍河流域环境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通报反馈、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协同、调查取证协作、立案监督和提前介入、跨区域人才交流和培养、跨区域联合调研、成果联合发布、跨区域检察联络员等九项工作机制,在办理潍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发现、纠正破坏潍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努力为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近年来,潍坊市检察机关着眼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走在了全省前列,先后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62件,提起诉讼43件,有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促进了双赢多赢共赢,得到省检察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讯员 纪哲)


初审编辑:正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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