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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款 潍坊一老师被开除

2020-12-14 13: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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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青州市监察委员会公布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彭立强因挪用公款给予开除处分的决定。

  鲁网12月14日讯(记者 张盟)  近日,潍坊青州市监察委员会公布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彭立强因挪用公款给予开除处分的决定。

 

  彭立强,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青州市黄楼街道人,大学文化,群众,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至2012年8月任青州市满族中学教师;2012年至今任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教师,期间2014年9月至2019年8月任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报账员。

  经调查,彭立强存在以下涉嫌挪用公款罪的问题:

  彭立强在担任青州市西书院初级中学报账员期间,以个人名义在农业银行开设账户,用于保管收取的教辅书本款、服装款等资金。自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彭立强利用管理学校资金的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计1623642.64元用于购买股票、银行基金,获利7331.48元,个人占有。

  综上所述,彭立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罪,应予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七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立强开除处分。


初审编辑:正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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