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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医院春节期间就医告知书

2022-01-29 15: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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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9日讯  尊敬的患者及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来院就诊及住院等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1.错峰就诊,网上预约请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微信关注“潍坊市人民医院”公众号,提前网上预约,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来院就诊。

  2.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体温≥37.3℃和(或)有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3.自觉保持就诊秩序

  候诊时,请间隔就坐;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配合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4.提倡预约住院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其他患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5.实行陪护证管理

  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固定1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陪护证。重点管控范围的人员及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者禁止陪护。

  6. 全面禁止探视

  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期间患者及陪人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外出检查返回病区需出示腕带、陪护证,谢绝一切探视,不提倡个人送餐。

  7.疫情重点地区入潍返潍人员核酸检测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疫情重点地区来潍人员要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如您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请向社区报备,并到社区指定的核酸检测点(奎文区指定机构为卫恩医院)进行检测。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不法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通讯员 丁秀萍)

责任编辑: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