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鲁网3月26日讯 近日,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围绕组织、制度、实施、协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了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构建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具有潍坊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聚焦五大体系,突出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实施意见》是山东省首个从组织、制度、实施、协同、保障五大体系,对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作出系统性规范的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对每个体系建设都提出系统性的落实措施,确保每个体系建设要素完整、形成链条。比如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分别从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绩效、执法监督方面,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落实举措。《实施意见》分三个阶段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达到的目标,到2025年6月底,健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到2025年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到2026年年底,建成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坚持守正创新,突出监督机制的创新性。《实施意见》在精准把握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定位的基础上,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和权威性为核心,强化制度机制方面的创新。在组织体系方面,创新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边界;在制度体系方面,创新执法人员抽查考试五年全覆盖、行政执法评议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在实施体系方面,创新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联合督办、专项督办;在协同体系方面,创新与部门监督机构建立重大课题、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等联动机制;在保障体系方面,创新推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0学时+30学时”的“法律素养+业务技能培训机制”,以机制创新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突出务实高效,强化落实措施的实效性。《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法治委《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措施,共细化了19条、5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协作应用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功能,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全程网办,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质效。(通讯员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