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潍坊频道 > 潍坊新闻 > 正文

潍坊公交全面恢复线路运营

2020-03-11 10:0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根据省政府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要求,按照潍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潍坊公交主动担当,统筹兼顾,于3月11日全面恢复线路运行。

  鲁网3月11日讯 根据省政府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要求,按照潍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潍坊公交主动担当,统筹兼顾,于3月11日全面恢复线路运行,分别是6路、9路、12路、12区间、13路、18路、21路、28路、29路、36路、37路、40路、43路、45路、46路、49路、51路、58路、61路、62路、69路、70路、71路、78路、80路、81路、85路、86路、87路、88路、90路、91路、92路、93路、95路、96路、98路、103路、107路、111路、115路、117路、121路、122路、123路、777路。

  另外,昌乐县、峡山区、滨海区的公交线路,将根据当地政府要求适时恢复。线路分别为:68路、101路、102路、108路、116路、BH1路、BH2路、BH3路、BH4路、X1路、X2路、X3路、X4路、X6路。

  疫情防控期间乘车注意事项

  1、乘坐公交车辆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体温超过37.3℃的不得乘坐。

  2、乘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超员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乘坐下一班车辆,乘客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刷卡(如潍坊通市民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乘车费用。

  乘客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乘坐公交车

  1、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5、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6、尚在疫情防控隔离观察期的。

  疫情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通讯员 纪哲)


初审编辑:正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