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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开展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工作

2019-10-28 16:32 来源:潍坊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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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进一步优化服务经办模式,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要求,我市开展了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工作。自2019年10月28日起,在全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设联合征缴窗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业务可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鲁网10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进一步优化服务经办模式,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要求,潍坊市开展了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工作。自2019年10月28日起,在潍坊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设联合征缴窗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业务可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本次联合征缴主要针对我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点,或在同一地点但不在同一区域(楼层),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的情况。市直和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青州、诸城、寿光、安丘、高密、昌邑、临朐、昌乐等县市区,两部门共同设立了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业务窗口,实行征缴业务集中办公,实现征缴窗口集中,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社保、医保联合征缴后,可实现在同一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年缴费基数核定、月缴费数额确认、打印票据、个人权益记录等业务,由同一窗口统一出件和反馈,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实现办理征缴业务“只进一扇门”、“只提交一套材料”。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业务时,我市各级社保、医保业务大厅实行统一的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套材料多次使用,由首次受理的部门(社保或医保)保存材料原件,并即时复印或扫描原件后向对方传输,建立了社保和医保部门联审联办、容缺办理的服务模式,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实现了征缴服务的“一次办好”。(来源:潍坊新闻网)


初审编辑:正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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