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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价格即将"到期" 潍坊拟继续执行

2019-08-03 08:38 来源:潍坊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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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重新公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8月14日,为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潍坊市发改委拟继续执行潍坊市中心城区现行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8月1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重新公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8月14日,为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潍坊市发改委拟继续执行潍坊市中心城区现行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潍坊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运距在10公里以内的,最低限价为每立方米23元,处置难度大的可协商在最低限价基础上向上浮动,但托、运双方需签订协议;运距超过1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每立方米增加1元。上述价格仅包括装卸、运输费用,不包含建筑垃圾消纳费用。

  潍坊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按每立方米3元缴纳。建筑垃圾用于就地回填、异地填垫再利用的一律不缴纳建筑垃圾消纳费用。

  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单位要坚持自愿委托、服务与收费相对应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对应服务内容和价格,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初审编辑:正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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