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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开展2019年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2019-07-25 14:34 来源:潍坊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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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今年高考的,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将获得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确保低保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7月24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今年高考的,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将获得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确保低保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以于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将给予一次性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其中,考取师范、军校、农林等专业免交学费或已接受过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资金资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此外,经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需填写《2019年潍坊市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身份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录取信息)、经村居(社区)、镇(街道)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在本人所在村居(社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于9月10日前将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享受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将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初审编辑:正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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