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潍坊频道 > 潍坊新闻 > 正文

城区部分绿化带有缺失 还藏着不少垃圾

2019-06-24 09:16 来源:潍坊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6月20日,本报A07版以《景观河变“黑河” 该管管了》为题,报道了城区白浪河景区、虞河景区和白沙河存在沿线垃圾多、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等现象。当天,记者又走访了城区北海路发现,绿化带里藏垃圾、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压坏苗木等问题也不少。

  6月20日,本报A07版以《景观河变“黑河” 该管管了》为题,报道了城区白浪河景区、虞河景区和白沙河存在沿线垃圾多、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等现象。当天,记者又走访了城区北海路发现,绿化带里藏垃圾、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压坏苗木等问题也不少。

  现象

  部分绿化带有缺失,还藏着不少垃圾

  6月20日上午,记者沿北海路与玄武东街交叉口自北向南走访看到,和城区其他道路相比,北海路上的整体景观和绿化水平高不少。即便如此,道路两侧的绿化带里,依旧存在着不少瑕疵。

  在龙山街与北海路交叉口西南角辅道西侧的绿化带里,有不少垃圾。有些纸片类的垃圾藏在茂密的绿化带中,在外侧稀疏的绿化带中,扔着已经有些腐烂的半个西瓜和一个矿泉水瓶,影响了这片绿化带的形象。同样在这个位置,人行道西侧的绿化带有较大面积的空缺,裸露着土地。

  在宝通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南侧路东位置,有部分绿化带同样出现了缺漏。其中有一片长约一米半、宽约一米的区域内,几乎没有种植绿化苗木,裸露着地面,里面还藏着一些枯枝杂叶。

  在宝通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北侧路东位置,绿化带里摆放着两块景观石,景观石旁的区域内同样没有绿化苗木,土地裸露,比较扎眼。

  记者沿北海路北起玄武东街,南至铁路桥区域走访了一趟发现,像这样的情况还有不少,有些绿化带内藏着垃圾,有些区域绿化带缺失明显,还有些位置补种的绿化苗木乱七八糟地倒伏着……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倒在绿化苗木上

  记者在北海路上走访发现,除了绿化带里存在杂物垃圾和绿化带缺失现象外,还有一些不太文明的行为影响了北海路的景观形象。

  在东风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南侧路东,一处绿化带岔口位置的人行道上,停放着两辆共享单车,把过街小道挡了个严实,其中有一辆共享单车倒在绿化带上。

  在龙山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南侧路东人行道上,同样有一辆共享单车倒伏在了绿化带上,损坏了绿化苗木。

  记者在走访中注意到,北海路上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非常多,多数都是乱停乱放,有些还倒在绿化带中。

  当天,记者还在健康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北侧路东位置看到,人行道上摆放着一个拆卸下来的公交站亭,完全占压了盲道,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开辟不少小道,方便过马路但存隐患

  记者注意到,北海路道路中央的隔离绿化带比较茂密,绿化带内开辟了不少小道,尽管给市民过马路提供了一些方便,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记者粗略数了一下,仅在北海路胜利东街至健康东街路段,这样的绿化带小道就有6条。记者在其中一条小道旁看到,有市民穿越绿化带小道过马路,由于路上的车流量不小,只能站在小道上等待。

  家住奎文区名门现代城小区的孙女士说,她带着孩子去市图书馆读书,经常会走这些小道,确实提供了便利,但要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家住奎文区新华风景小区的刘先生说,他经常开车走北海路,每次都不敢太靠近绿化带一侧的车道,因为经常会有行人突然从绿化带小道里走出来,确实特别危险。万一司机稍微一走神,又有行人突然出来,安全隐患很大。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北海路是潍坊的窗口型景观大道,园林绿化水平比其他道路要好,但依旧存在不少瑕疵,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家住奎文区北海明珠小区的马先生说,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养护管理的同时,希望市民们都能够自觉爱护道路卫生环境和绿化景观。

  部门回应

  加大整改力度,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

  针对这些乱象,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园林部门正对全市的裸露地面进行全线排查和整治。北海路作为一条重要的景观大道,是此次全面整治的重点。在整治过程中,可能有人为践踏、个别遗漏现象。对此,园林部门将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采取绿化措施,将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园林部门每天都安排专人在北海路巡查,一旦发现共享单车停在绿化带里,立即移到路边,随时保持绿化带的干净、整洁。

  为了方便市民通行,市园林部门专门在北海路打造了“愿望路”,对个别绿化带小路进行硬化、铺装。“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方便市民通行,满足更多市民的需求。”该工作人员说,原则上他们也不建议市民横穿绿化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此,他也提醒广大市民横穿绿化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园林部门会进一步加大巡查、捡拾力度,保持绿化带的干净、美观。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将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初审编辑:正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