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奎文区全域全时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023-01-18 09:41:5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17日讯   根据《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奎文辖区全域全时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讯员 纪哲)

责任编辑: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