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农商行一支行被罚款50万 系个别工作人员操作不严谨

2020-05-16 10: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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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6日讯(记者 张盟) 近日,一则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店支行(以下简称“昌邑农商行夏店支行”)被罚的消息,引起了网友与媒体广泛关注。同时,昌邑农商行金河支行终止营业。

  

  5月11日,潍坊银保监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昌邑农商行夏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罚款50万元。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等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另外,记者注意到,潍坊银保监分局4月27日发布消息,昌邑农商行金河支行终止营业请示获准,潍坊银保监分局同意昌邑农商行金河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412S337070006。

  一支行被处罚,一支行终止营业……据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以来昌邑农商行深陷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昌邑农商行夏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究竟是因管理存在漏洞,还是员工工作失职?金河支行为何终止营业?

  

  5月14日上午9时,记者致电山东昌邑农商行就网友关心问题进行采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向上级领导汇报,随后会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直至15日10时,记者未收到银行方面正式回应。

  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潍坊昌邑市富昌街与北海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昌邑农商行,就该行存贷款情况、贷款结构、不良贷款比例,以及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50万与金河支行终止营业等情况进行了解。

  在昌邑农商行,一小时等待后,该行工作人员以媒体采访需领导同意,且领导外出开会为由,将记者拒之门外。

  随后,记者致电昌邑农商行党群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出去了,采访已跟领导汇报,要不你们等我们领导回复,或者改天再来吧!”

  离开昌邑农商行后,记者接到了一位自称是昌邑农商行办公室主任、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付姓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昌邑农商行被罚款50万元一事,系该行个别工作人员操作不严谨导致,“我们的制度建设都非常完善,现在我们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警示的处罚。”

  金河支行为何终止营业?付姓工作人员解释称,“金河支行终止营业是因地理位置偏僻,业务开展不起来,现在交通便利了,金河支行又离柳疃网点较近,所以没必要保留了。”

责任编辑: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