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取消婚宴 潍坊第一招待所拒退定金 若延期需付全款
鲁网4月8日讯(记者 刘昊)婚宴因故取消,酒店以协议为由,拒绝退还定金。近日,潍坊市民周先生向鲁网爆料,称今年1月份在潍坊市第一招待所酒店预定的4月份婚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决定取消婚宴,在要求退还3000元定金时被拒。酒店方表示按照合同约定,3000元定金不能退还。
婚宴3万4 定金3000元
2020年1月16日,计划在上半年举行婚礼的潍坊市民周先生,在潍坊市第一招待所酒店签订了喜宴预定协议。
为了让婚宴搞得热热闹闹的,周先生一共预定了29桌的酒席,每桌价格1199元,总金额3.4万元。当时,酒店表示要求周先生预付3000元做为定金,如果不交付定金的话,这个婚宴就没法预订。
“我当时也没多想,毕竟结婚是终生大事儿。3000元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如果因为不交定金,导致婚宴不能如期举那岂不是人生一大憾事。”周先生告诉记者。就这样,应酒店方面要求,周先生预付3000元的定金。为此,酒店还出具了定金的收据。
因疫情取消婚宴 酒店拒退定金
预定婚宴后不久便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周先生与爱人协商后认为,特殊时期既然国家不提倡扎堆聚会,那么婚宴暂时不举行。
随后,周先生找到第一招待所酒店,表示因为特殊时期自己决定取消婚宴,希望酒店可以退回之前预付的3000元定金。而酒店给出的回复却是婚宴可以延期举行,但是根据之前的合同约定,周先生单方面取消婚宴定金不退。对于这个结果周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什么消费都没有3000元就扣留了,这也太不合理了。
随后,周先生又多次与酒店方面协调。酒店方面表示,他们有严格消毒措施,可以提供公筷、公勺或者实行分餐制,但周先生若执意要求取消婚宴,那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定金不能退就浪费了,只能延期举办,重新统计参加人数,把之前预定的29桌,改为了21桌。但酒店方又提出了新要求,必须提前付清21桌婚宴的费用,婚宴才能如期举行。”周先生无奈的说:“万一婚宴上与酒店方发生纠纷,先付了钱会处于被动。再说,按照消费习惯,都是先消费再结账,这样做不合常规。”
潍坊第一招待所酒店:提前付款为了规避风险 也是采购需要
4月7日,记者来到潍坊第一招待所酒店,相关负责人刘经理称,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周先生单方面取消婚宴,定金不能退还。另外,因为周先生多次变卦,所以为了保证酒店不受损失 ,如果继续举行婚宴就必须把费用付清。
对于酒店方面为何不按照合同约定,在婚宴当天在收取婚宴费用。刘经理告诉记者。“周先生违约在先,所以他们也无需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他定了举行又变卦了,那我们原材料的费用谁承担?”
东关市场监管所:只能延期不能退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潍坊市奎文东关市场监管所,负责调解于主任表示,他们接到周先生投诉后,对双方也进行了调解,但是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能推迟婚宴日期,周先生预付的3000定金不能退还。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若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导致婚宴取消,酒店应退还相应定金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的李豪律师,认为消费者与酒店方签订了酒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如合同中约定消费者在婚宴举行前付清全部价款的,消费者也应当履行。但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形导致婚宴取消的,虽然双方有定金的相关约定,酒店也应当退还相应定金。如果酒店能证明其为周先生的婚宴进行了实际且必要的准备和支出,那么可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剩余的定金。当然,消费者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向酒店提出。另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酒店要求提前付清全部费用也是不妥的。对于双方的问题,李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
同时李律师还表示,在签订相关合同前,合同当事人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酒店店要求消费者提前付清款项的情况下,消费者要在合同中对地点、数量、菜品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