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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天立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法治教育讲座

2020-10-20 15: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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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0日讯  校园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文明传承的殿堂。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打造平安校园,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10月15日下午,潍坊市滨海区检察院冯耀法检察官受邀到潍坊天立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中,冯检查官和同学们进行互动提问,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以及“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和怎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真实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

 

 

  校园欺凌(又称校园暴力):

  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行为人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的三种形式

  1、语言欺凌是指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对孩子的自尊心和性格伤害很大。

  2、力量暴力是指包括校园凶杀、打架斗殴、抢东西、强索钱财、毁坏物品等一系列对学生身体及精神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力量暴力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最为普遍。受害者有可能导致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对施暴者可能导致成人后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

  3、心理欺凌是指包括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人,侮辱人格等一系列对学生的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校园欺凌的影响

 

  被施暴者

  1.厌学现象。受害者因为惧怕校园暴力,因此不敢去上学,胆子变小,最后导致辍学。

  2.学习效率下降。学生每天都处于紧张的逃避状态,学习精力分散,学习效率自然下降。

  3.学生人格扭曲,爆发恶性事故。由于多次受到欺辱,受害者压力很大,压抑达到不能承受时,就会产生报复心理,宁肯鱼死网破,铤而走险。平时的受害者,由于一时的冲动,闯下了大祸。

  施暴者

  第一  刑事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民事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学校纪律处分

  根据各个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于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社会治安的行为,小则处分,大则留校察看,勒令退学。

 

 

  怎样预防校园欺凌?

  第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团结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同学之间遇到矛盾时,应该以宽宏豁达的态度去处理,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拒绝使用暴力处理问题。

  2.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的贵重物品,也不要公开显露出自己的财物,在学校僻静的地方等校园暴力多发地区活动时,注意结伴同行,提高自己的注意力和警惕心。

  3.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不崇拜暴力文化,在结交朋友时记得火眼金睛,不盲目结交社会人士,参加校园暴力。

  第二,应对问题,临危不乱

  1、大声警告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会受到法律纪律严厉的制裁。大声告诉周围的老师同学关注施暴者的行为,施暴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洪亮的声音可以起一个震摄作用。

  2、利用策略。可以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分散对方注意力,为自己争取时间寻找机会逃走。如果找不到机会可以先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第三,及时报告,依法维权

  要有强烈的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向老师、家人、警察等求助。

  第一次拦截的表现十分重要。无论对方是否得逞,忍气吞声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觉得你软弱可欺。

  冯耀法检查官说:“作为检察机关,我们有“送法进校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孩子们通过法治教育讲座“知法、守法、护法”,知道在学校里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进一步减少校园暴力的产生,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拥有快乐的校园生活、美好的人生。”

  何勇明校长表示:“现在中小学生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频发,我希望通过这次法治讲座,让孩子们认识到“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避免校园欺凌”。同时,我也想对孩子们说,如果有人孤立你,欺凌你,希望你能够主动和家长、老师沟通,学会保护自己,当你发现有人正在遭受校园欺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及时伸出援助的手。希望同学们都能在潍坊天立学校留下美好的回忆,在这里没有阴霾、没有恐惧,让我们一起团结友爱、共同前进。”

 

  此次法制教育课,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代价,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在此,潍坊天立学校发起倡议,对校园欺凌说不!对于校园欺凌,我们坚决零!容!忍!我们共同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在一个充满理解与宽容,尊重与互助的校园里,一起学习、生活、成长,共同度过美好的年华!(通讯员 王兆雪)

责任编辑: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