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 > 潍坊频道 > 精彩专题 > 新闻发布 > 焦点新闻 > 正文

潍坊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2019-07-10 17:4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7月10日上午,记者从2019年潍坊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市全面落实《潍坊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办法》(潍办[2018]55号),对全市各个学段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同时,健全控辍固生动态监测机制,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失学。

  鲁网潍坊7月10日讯(记者 张盟)7月10日上午,记者从2019年潍坊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市全面落实《潍坊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办法》(潍办[2018]55号),对全市各个学段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同时,健全控辍固生动态监测机制,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失学。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教育、财政、扶贫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

  据统计,2018-2019学年度,全市共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资金3.9亿元,资助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32万人次。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免保教费+国家助学金

  免保教费。全市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幼儿可以享受免保教费。

  政府助学金。全市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贫困户幼儿可申请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惠普性幼儿园内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

  免保教费和政府助学金政策由学生或者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学前教育共计落实资助资金255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4.1万人次。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补助生活费

  在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寄宿在校学生人数的30%。

  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地方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潍坊市特困生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教师“爱心一日捐”、财政关爱资金、社会募集捐助资金等资助非寄宿学生,比例达到2%左右,资助标准参照寄宿生标准执行。

  孤儿、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不论是否寄宿,全部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政策由学生或者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共计落实资助资金6931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9.7万人次。

  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在潍坊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市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资金。

  国家助学金。是按普通高中在校生10%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资助生活费用。根据学生的家庭贫困状况,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由学生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全市高中学校共计落实资助资金331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万人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三项政策+新设奖学金

  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政策实现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全覆盖。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全部免除学费,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国家助学金。在中职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公办及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以享受。受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该政策需要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实施“雨露计划”。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接受中职教育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向镇街扶贫部门提出申请,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此外,国家准备在中职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今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对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2万人。后续省、市将配套出台相应政策。

  2018-2019学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共计落实资助资金1.58亿元,受益学生12万人次。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政策多有保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该政策由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提出办理申请(经济区暂未开通贷款,学生可按户口属地去办理),今年的办理时间仍然是8月1日到9月12日。

  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为9654名大学生办理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7774万元。

  免学费政策。政府对高等教育学校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在我省省属高校及省内外地市市属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地县教育局提出免除学费申请。在我市市属高校就读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户学生,由市财政局落实资金,教育局具体落实。免学费的标准为按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予以据实免除。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不免除,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奖学金政策。高等教育阶段的奖学金包括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在校生3%的比例进行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省每年10000名,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是面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是按普通高校在校生14%的比例、平均每人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自2016年开始,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实施“雨露计划”,接受高职教育的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向镇街扶贫部门提出申请,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高职院校奖助学金提标扩面。今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高职扩招,从今年开始,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对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000人增至1.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至3.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扩大至23.7%,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并同步提高本科院校学生补助标准。后期省、市会尽快配套出台相应的政策。

  各高校自主设立内容丰富的资助政策。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情况实施了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需要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要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2018-2019学年,全市高等教育阶段共计落实奖助学金资助政策资金1.1亿元,受益大学生2.9万人次。

  精准施策 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教育部门主动与加强与扶贫部门、财政部门联系,坚持每学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情况摸排,确保底数清、数据准。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救助政策落实”纳入学生资助重点督导项目和考核指标,减轻贫困代际传递,助力贫攻坚任务落实。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扶贫攻坚成效显著。2018-2019学年落实建档立卡学生政策资金超过260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学生2.1万人次。

  同时,以工作规范为引领,以“两清单一评价”为抓手,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多项制度,保障学生享受更多关爱。2019年共募集“爱心一日捐”资金1517.87万元,较上年增加113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纾困解难,助力教育和谐发展。各学校通过助学金发放、榜样宣传等多种方式在保障上学的同时强化资助育人实效。

  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资助政策告知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毕业生的一封信、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宣传展板、微信等多种方式、多种内容的宣传,让我们的每一名学生都了解国家的资助救助政策,每一名学生都确定是否需要申请。目前,潍坊市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的无缝隙对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教育阶段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大保障。为广泛受理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市教育局开通了8791010作为24小时全天候助学热线电话,并设立投诉邮箱wfsjyjxszzzx@wf.shandong.cn,自7月1日开始,潍坊市已提前全面开通了县级资助中心和高校资助热线电话,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为莘莘学子顺利入学保驾护航。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可以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时间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还有未尽事宜,可关注“潍坊市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536-8791010、0536-8080970,18805360110咨询。

  附:潍坊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潍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321848

  寒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7262001

  坊子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8663653581

  奎文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036039

  临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218754

  昌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270191

  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235220

  诸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064876

  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5228619

  安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8853626077

  高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2320736

  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7199182

  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191002

  滨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5311098

  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086936

  经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167633

  潍坊市属各高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潍坊职业学院 15954404503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5269636610

  潍坊科技学院 13668663518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15069699396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328765120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0536-3083210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0536-7575021

  潍坊理工学院 0536-3091107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0536-8791010,0536-8080970,18805360110。


初审编辑:正吉
分享到:
./W02019071064099455739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