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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企业不得强行裁员

2008-12-30 9:17:06 来源: 山东新闻网综合报道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明年潍坊市的就业形势较往年将更加严峻。昨天上午,在收听收看了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电视会议后,我市要求,在当前就业形势下,明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严禁企业随意裁员,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

    根据潍坊市要求,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或亏损严重确需裁员的企业,要严格按程序规范裁员行为。裁员方案要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的,不得强行裁减人员。对裁员企业,及时提供劳动保障服务,做到多分流、少失业,促进富余人员岗位转换。要建立企业裁员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裁员动向。

    会议要求,要坚持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举,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和企业,促进就业总量的扩大。同时,要全面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就业资金投入、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等工作落到实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稳定就业局势。

    此外,要把失业调控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机制,调整我市失业警戒指标和失业警戒线,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实行预警、预防、调节和控制,在失业率达到警戒线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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