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参照《潍坊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配套制度(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市直机关科级(中层)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该制度对谈话负责人、谈话对象、时机、内容、形式、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明确。通过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加深对干部的了解,强化组织监督,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有力地加强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记者韩立新 通讯员席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