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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警方推出社区警情双向通报制共保平安

2007-5-17 8:43:25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潍坊讯(记者 李冰 通讯员 程增亮)今年以来,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全局实施了社区警情双向通报制度,把警情工作纳入社区管理范畴,建立警情双向互动的平台,以形成警民互动、共保平安的格局。

    据介绍,潍坊高新区公安机关以社区为单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干部和群众中确定人选,在听取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意见建议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正式聘请为社区参与警情双向通报人员。

    据了解,局长、派出所所长及社区民警将定期通报以下七个方面警情:社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管辖的特种行业、场所、单位、居民区发案规律、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铲除治安乱点和黑恶势力;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时限及收费范围、标准;落实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向辖区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涉及服务群众、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是否落实回访制;倾听社区参与双向通报制度人员和群众的呼声,听取建议意见。

    而社区参与警情双向通报人员要向公安机关通报以下五个方面内容:辖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和社情民意,使公安机关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形成双向畅通的信息通道;协警、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和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派出所及民警执法执勤情况;维护中小学秩序,预防侵害师生案件,贯彻“八条措施”情况;经社区参与警情双向通报人员共同研究同意,可就本社区在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社区警情双向通报制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定期开展局长、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等进社区活动。局长每半年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和交流;派出所所长进社区每周参加社区警情通报;社区民警进社区每周召开一次社区警情双向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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