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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规范露天烧烤大排档

2007-4-20 11:08:00 来源: 齐鲁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潍坊市政府近日下达了规范取缔市区范围内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对奎文区和潍城区的31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的占道经营行为设置了开闭市时间,对于无证经营的摊贩予以取缔。

    据潍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整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东起北海路西至长松路、南起宝通街北至玄武街范围内的道路两侧、居民区内及广场等公共场所内从事露天烧烤、大排档和店外经营等占道经营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取缔并依法处罚。市区内现有从事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业户,必须按照设施完备、手续齐全、守法经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指定经营场所,违者予以取缔。目前,市区内无《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但有室内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由工商部门下达通知单予以取缔,依法收缴其经营工具,并由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对虽有证照,但场地狭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室内经营,否则,予以取缔;对占道或店外经营业户,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卫生部门负责对露天烧烤、大排档等经营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并暂扣或吊销其卫生许可证;环保部门负责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规或超标排放经营业户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改。

    通告要求市区内所有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业户均应在4月20日前完成整改或进入指定场地规范经营。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的,由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予以强行清理取缔,并没收所有经营工具。对批准的31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和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各类营业场所,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经营业户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范围、经营项目、开闭市时间等进行规范经营。其中,早市的开闭市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05:30—08: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06:00—08:00;夜市的开闭市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18:00—22: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17:30—22:00;无设施摊点群的开闭市时间为:06:00—20:00;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的开闭市时间为:19:00—24:00。(记者 吕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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