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潍坊分会场获悉: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和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我市将组织交通、公安、教育、劳动等多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运营行为。
据了解,今年春运期间的客流高峰将集中在节前三天和节后正月初六至初九、十六至二十,届时将会给交通运输带来巨大压力。进入春运后,通过公路、铁路、民航出行的旅客将会日益增多,交通部门要保障运力充足,同时加强营运车辆管理,确保返乡探亲人员的出行需要。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教育部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民工和学生客流调查及预测工作,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好民工和学生的有序流动。公安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加强交通沿线和车站、机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对案件多发的重点路段和地区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及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以维护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市场运营秩序。 (记者 冯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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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惩春运客车超员
潍坊报业网讯 为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昨天,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车超员行为,违者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车超员的违法现象。对公路客运实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处500元罚款,并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记2分;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2000元罚款,并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记6分;对超员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至违法状态消除,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经处罚不改的,对运输单位的负责人处2000至5000元罚款。
交警部门要求客运车辆的车主、承包人、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客运安全管理的规定。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行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2000元并处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李东杰)
交通稽查严打七种违法行为
潍坊报业网讯 昨天,记者从潍坊市交通稽查支队了解到,为维护好良好的春运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他们将严惩超额载客、不提供车票、强行拉客等七种违法经营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据了解,春运期间,市交通稽查支队及县市区大队(站),成立了春运检查应急分队,在城市出入口、交通稽查站、干线公路及辖区内县乡路等主要路口,重点对以下七种非法运输行为进行查处:1、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定额载客造成超载的;2、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收取票款后不给旅客车票或给予的车票与票款不符的;3、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4、客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的;5、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6、无证经营客车、“黑出租”载客以及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等非法行为;7、对无“春运证”的客车、出租车,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春运证”。如果乘客在出行过程中遭遇以上违法经营行为,可向交通稽查支队举报,电话为8862737、8882736(夜间),或拨打运管部门投诉电话:8271800。 (记者 冯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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