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日从潍坊市市政管理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质量,促使城市管理上档次、上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今后我市将严格道路保洁市场准入条件,并且自现在起对道路保洁企业进行“梳理”。
根据部署,潍坊市政管理部门将尽快对全市现有环卫保洁企业集中进行经营性清扫服务许可资质审查,重点审核注册资本、机械清扫能力和固定办公场所等条件,严把市场准入门槛。按照规定,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机械清扫能力必须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洒、防滴漏等功能,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对符合新许可条件的企业,统一换发由省建设厅印制、编号的服务许可证书,并根据其不同的规模和设施条件,实行分级管理,各保洁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资格、级别相应竞标各级道路的保洁权。对不符合新许可条件或作业质量长期落后于合同规定的企业,限定服务许可范围和时限进行整改,到期整改达标者,按新规定发证;不达标者,取消从业资格。
同时,今后道路保洁招标还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自保洁作业合同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内,中标企业保洁作业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取消其继续保洁的资格,重新进行招投标。 (记者 高振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