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正式实施。它的实施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老百姓会从中得到多少实惠呢?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针对《物权法》中有关“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相关条款,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孟令华说:“长期以来,我国强调的是对‘公共财产’即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保护。此次《物权法》的实施表明公私财产保护不存在谁主谁辅,而是得到平等地位的保护,让老百姓更有财产的安全感。”
征收私房要保证“居住条件”
拆迁征地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区的很多房屋和土地都面临着拆迁,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针对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部分市民非常关注拆迁后的补偿问题。
以前的法律法规仅要求拆迁单位对被拆迁人的财产予以补偿,补偿费用的标准可以进行评估确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维护权利。而《物权法》直接规定除对被征收人的财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外,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另外,《物权法》还规定,违反法定权限拆迁行为属于无权、违法、无效的行为,因此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违法或者无权拆迁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都体现了国家对个人财产的保护。
业主有权自行管理物业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住宅用地期满后自动续期
在采访中,平度来的姜先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已经打算在潍坊定居,也买了房子,可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法律规定办理。此条规定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居民享有自然光照的权利
孟令华告诉记者,《物权法》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写明居民享有通风、采光和日照的权利。同时,还对相邻关系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而不再像民法通则中仅是规定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百姓民生的关注。”(记者 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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